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嫁给诗人一定遭罪的四大理由
felixwoo | 2008-06-14 21:29:32    阅读:1086   发布文章

很多女性崇拜诗人,以嫁诗人为荣。殊不知,真正生活在一起了,她们才觉得这种结合是遭罪的。原因是,诗人们简直就不是常人,可以说是神经,可以说是痞子,可以说是懒鬼……

一、生活毫无规律,影响性生活质量

    诗人们究竟什么时候休息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做爱,妻子是无法确定的。很多诗人如果有工作,单位是很头疼这类人的。上班无精打采,常常处于幻想状态中。而夜晚,诗人们一般通宵达旦创作。妻子独守空床,还有可能不时被诗人狂啸声惊醒。正当睡意朦胧时,诗人有可能性趣大发,妻子不得不接受他的发泄。

二、生命与婚姻没有安全感

     诗人因为深得女性特别是也爱幻想的女性喜欢,浪漫的事是肯定不断发生的,妻子还不得不接受他的怪论:没有激情哪有诗歌。妻子不得不长期生活在妒忌与忍耐之中。倘若遇到海子这样的诗人,那得随时做好当寡妇或二婚的准备。倘若遇到顾城这样的诗人,还得小心成为刀下鬼!

三、怪癖多多,令人无法忍受

     苏轼嗜茶,还爱食蜂蜜。仲殊和尚与苏轼的嗜好相同,两人都爱食蜂蜜,因而“臭味相投”,一见如故,成为好友。仲殊和尚用餐时,喜欢先把素菜浸于蜂蜜中,或以蜂蜜沾菜后才吃,他人都很嫌弃,不愿与仲殊和尚共餐,惟独苏轼与仲殊和尚嗜同味合,一同进食甚欢。而苏轼之妻每当看到他用蜂蜜沾在菜上,不得不将菜先分开在一边食用。

     而金圣叹每在睡觉前,必把玩其夫人的三寸金莲,先闻其裹脚布,常赞裹脚布的气味,有如臭豆腐乳之香味,越闻越舒畅,这才昏昏若睡,进入温柔梦乡。他常喜欢脱下夫人的绣花弓鞋,将酒杯放于弓鞋内,闻弓鞋里的汗臭与酒气混合发出的异味,一边饮酒,一边抚摸夫人的小脚。

     英国诗人雪莱常站在一个地方一动也不动地读诗,一天可以读上十六小时,妻子不能叫他。 美国诗人兼短篇小说家爱伦·坡,要先让他的暹罗猫坐在他的肩头上,然后才能写作。英国诗人波衣斯赤身裸体整天睡在床上写诗……像这类诗人,妻子要适应他们的生活,比适应一只动物还难。

四、酗酒抽烟,肮脏邋遢

      诗人没有几个不发酒疯的,他们成天找酒喝,乱发狂论,一身酒气回到家中,或倒头大睡,或强行与妻交欢。说什么没酒没烟不能出诗文,满屋子都是酒气烟味,一口黄牙还常常吻妻的红唇。家务更是不沾边,一身衣物肮脏极了,凌乱的床整理好了也是枉然。不过,遇到不修边幅的诗人也还好说,遇到既不做家务又臭讲究的诗人,那就更惨了。台湾诗人周梦蝶去访一文友,穿得很破烂,敞怀凸肚,盘腿而坐。周走后,文友的父亲问:“那个像叫花子的是什么人?”文友说:“哪里是叫花子,他是一位著名的诗人。”    

     如果有人举例反驳笔者说某某嫁诗人如何如何幸福,其实一看那类人,或在官场或在商场,写几句诗也就叫诗人?他们的心境为俗事所困,哪有明净的心境写诗呢?真正的诗人,几乎活在一种宗教状态中,却又是红尘中人,因而不可理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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